大眾對正義知之甚少。
它通常是透過「對的人」和「錯的人」之間的比較來定義的。
然而,不幸的是,現代社會中個人的經濟和法律關係並不那麼容易定義。
案件的正面因素和負面因素交織在一起,迫使法官做出決定 依靠嚴格的法律條文,也就是說他必須“說法律”
法治和司法就是對每個人的權利進行統治。
這與「衡平法」不同,「衡平法」更依賴對自然正義的堅定信念而不是法律條文來解決爭端。
正是正義與公平之間的這種根本區別,讓失望的訴訟當事人說:“我是對的,但法官發現我錯了。”
我們不要將道德站在我們這一邊的正確與擁有權利或尊重法律混為一談。
律師原則上會在您身邊區分衡平法和純粹法律。
他會努力將事實和你們的道德轉化為法治。
但如果這種分析“處於剃刀邊緣”,那麼遊戲還沒有結束。
法官將始終在兩個相互矛盾的論點(你的論點和你的對手的論點)之間尋找最符合邏輯的論點。
邏輯總是輔助法律,
所以……正義不一定是不正義的對立面。
但公平往往是「不公平」。
傑奎琳·尼格羅 巴黎上訴法院律師
以尊重和建設性的精神分享您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