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 4 年前,我聯繫了歐洲千里眼中心,該中心位於:「33 chemin des fades,地址:06110 Cannet,當時的電話號碼是 04.92.18.45.15我相信(?)為了解決某些問題,我希望得到幫助,這個辦公室向我保證了這一點。 為了不陷入銀行「不可挽回的傷害」(禁令、起訴等),我不得不聯繫信用贖回機構,鑑於金額較大,我被迫購買人壽保險以確保報銷,這讓我想到:「大約6萬歐元,需要在13年內償還給G. MONEY BANK,加上同期的APRIL保險。 我不想(在死亡的情況下)我的孩子們承受我天真的後果,不幸的是,我被迫抵押我的房子(一切都是在公證人面前完成的)。
我遭受了巨大的財務損失,因為在信用回購之前我很容易就發現自己透支了,所以我不得不向銀行支付貼水。 我還給千里眼辦公室寄了現金匯票,希望能盡快得到結果(我是怎麼到那裡的?我很羞恥!..) 因此,我發現自己在 13 年多的時間裡償還了這次信用贖回,每月向 G.MONEY BANK 支付略多於 540 歐元,向 APRIL(保險)支付大約 80 歐元,而不計算每年的增量! (退休金為 1500 歐元)。事實上,我從 1 月 1 日起就退休了,這種情況在道德和經濟上都在摧毀我。 我尋求幫助是因為我受到了個人的操縱。除了最新的千里眼給我的名字(對嗎?)之外,我幾乎沒有任何名字可以給你:馬塞爾·費斯蒂尼(Marcel FESTINI)。 Annick LOMBAD,她甚至給了我一個所謂的司法清算人HATRY或PATRY先生的名字,他住在尼斯,在這個城市有辦事處? (顯然不在名錄中!!!)另一個負責購買產品的人,但她真的負責嗎(她被雇用了)以及據說僱用了那個作為媒介的人,誰聲稱清算人將分三期向我退款,而我沒有投訴,據說他的律師正在代表我採取民事訴訟?這有點大了!不 ? ? 我必須告訴你,我擁有我的帳戶複印件,甚至還有一張我所支付金額的報表(幾乎所有的東西,因為我沒有計算所有現金委託,總共約為 80,000 歐元)。 幫我…
海倫娜 布列塔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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